来源:张前兵发布时间:2025-03-14浏览次数:338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要求,现将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名要求
(一)提名方式
我校各类研究成果由兵团教育局统一提名。
(二)申报奖项类别
此次申报奖项类别为“自然科学奖”和“工程技术奖”,设一等奖、二等奖。青年科学奖学校已提前开展申报,此次不再进行申报。学校申报项目均为通用项目。
(三)提名项目(人选)的基本条件
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石河子大学。
2.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工程技术奖项目应当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提名项目的完成人。
5.已获得或正在申报的国家级或省部级科技奖励的项目技术内容,不得提名2025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
二、推荐名额及推荐程序
(一)推荐名额
教育部对各地方教育行政部门采取限额提名,兵团教育局尚未通知我校具体推荐名额。但因申报时间紧张,学校提前开展申报工作,各相关学院及单位限申报1项,有博士点的单位可申报2项。
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作为仅次于国家三大奖的教育部科技奖项,含金量高,竞争激烈,请各位老师高度重视,认真开展遴选推荐工作,积极整合校内外优势力量和优秀成果,确保申报质量。
(二)推荐程序
科研处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学校意见和兵团教育局推荐名额确定推荐申报人选。后续科研处将根据教育部及兵团工作要求,组织开展系统填报、成果公示、意见征求等工作,于3月24日完成整体申报工作。
三、提名书填写
提名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申报者参照《2025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与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附件2)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
四、材料报送
由于时间紧张,请各申报的老师于2025年3月17日上午12:00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以及《提名书》(见提名工作手册)电子版报送科研办。
附件:
1.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手册
2.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通用项目)
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提名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
4.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提名工作常见问答
关于申报2025年度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的通知的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