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动态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易继海发布时间:2023-06-13浏览次数:10

按照兵团党委党校科研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我校现启动此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疆和兵团工作系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完整准确贯彻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贯彻落实兵团第八次党代会和八届二次、三次、四次会议精神,以服务兵团党委决策为主旨,以政策研究为主攻方向,针对提升维稳戍边能力、推动兵团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改革等兵团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作出战略性、前瞻性和针对性的研究,更好提供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服务。

二、参考选题

申请人须参考《选题指南》(见附件)申报,本项目原则上需原题申报,如有必要,申请人可根据本人研究专长、学术积累和研究能力,根据《选题指南》选择具体研究角度和侧重点拟定选题申报,但不能脱离《选题指南》自拟选题。拟定的申报题目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并具有决策咨询价值,不加副标题,研究内容要有明确的问题导向。

三、资助方式

2023年兵团维稳戍边智库拟立项项目16项,每个项目资助研究经费10万元。经费管理参照《关于印发〈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新兵智办发〔20215号)执行。

四、申报资格

(一)本项目实行公开申报,申请人须熟悉兵团情况,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扎实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决策咨询研究经验,能够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组织职责。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参与项目申报。

(二)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且不能作为项目组成员参与其他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的申请。近三年内有科研诚信不良行为的,不能参与本次项目申报。申请人可根据研究实际需要自主确定研究团队,申请时应填报项目组成员。

(三)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两个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的申请;在研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最多参与一个项目的申请。

(四)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兵团维稳戍边智库项目负责人不能申请本项目。

(五)申报本项目须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申请人所在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确保项目申报质量。

五、成果要求

(一)项目成果形式

项目成果采取“3+1”的成果形式,分为最终研究成果和阶段性研究成果。最终研究成果为至少3篇各3000字左右的决策咨询报告;阶段性研究成果为至少1篇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如阶段性研究成果不具备公开发表的条件,可由1篇决策咨询报告代替。(学术期刊标准参照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认定的第一批、第二批学术期刊名单)

(二)项目研究周期

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12个月。最终研究成果提交时间不超过立项后的第12个月;阶段性研究成果如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提交时间可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立项后的第24个月;阶段性研究成果如为决策咨询报告,需与最终成果一同提交。

逾期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将作终止处理。

六、申报方式

(一)申请人需注意本项目的成果形式,论证时根据最终成果进行论证

(二)《申请书》和《活页》(见附件)须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所在单位负责人审核同意并签章后统一报送,不直接受理个人申报材料。

(三)请各位老师于73日前,将纸质版《申请书》(一式4份)、《论证活页》(一式4份)、《申报汇总表》和1000字的项目简介,电子版《申报汇总表》(U盘拷贝,禁止网络传输),报送学院科研办。

修改后报送材料:纸质版,《申请书》(一式2份)、《论证活页》(一式7份)、《申报汇总表》和1000字的项目简介(一式一份,如无变动无须提交);以上所有材料电子版(U盘拷贝,禁止网络传输),报送学院科研办

联系人:科研处 孙小莉

电  话:2055500


 

科研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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